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原徐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徐州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徐州市邳州市戴圩镇王场村白果西路南侧,总占地面积43311.75平方米(64.97亩)。调查地块2005年前为农用地,2005年起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开始在地块内建设运营,至2020年立华畜禽停产,地块内构筑物陆续拆除。根据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
二、土壤及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31个,地下水监测井8口以及1个土壤背景值参照点、1个地下水背景值参照点;土壤钻探深度为6m,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6m;共送检153个土壤样品(含16个现场平行样,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和10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1和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表1共计45项目)以及地块识别的特征污染物pH、砷、铜、镍、锌、钒、锰、钼、硫化物、氰化物、氨氮、苯、甲苯、二甲苯、苯胺、吡啶、喹啉、甲酚、二甲酚、苯酚、二苯并呋喃、甲基萘、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萘、苯并[a]蒽、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土壤检测指标相同。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土壤样品各检出污染物项目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地下水样品各检出污染物项目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三、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委托单位:徐州润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检测中心)
联系人:庞顺
联系电话:17851142910